> 正文

绿色债券市场强化行业自律 18家机构通过绿标委注册-尊龙app下载官网

2022-09-29 08:23

来源标题:绿色债券市场强化行业自律 18家机构通过绿标委注册

近期,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市场化评议结果,合计18家机构通过绿标委注册。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进展对于推动绿色债券市场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等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同相关市场自律组织和市场成员组建成立。绿标委是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下设立的绿色债券自律管理协调机制,由1家主任单位、8家常任成员单位和16家非常任成员单位组成;其中,交易商协会为主任单位。成员单位包括自律组织、基础设施平台、银行、券商、保险、基金、信托、非金融企业等绿色金融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专业性的机构,覆盖市场各类型机构。

绿标委此举是为了推动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规范评估认证机构行为。在此之前,绿标委发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相关公告,并积极组织成员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平台、市场机构及环境领域专家多维度对参评机构进行市场化评议。

据介绍,绿标委秉持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原则有序开展和推进市场化评议工作。评议维度在细化《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定性和定量等不同角度对参评机构进行评议,对机构实力、专业能力、业务表现等多个维度进行系统评价。定性部分包括评估认证报告质量、综合服务水平、内部控制质量、评估认证结果市场公信力等多个方面;定量部分包括人员配置、业务隔离、资质证书、发表文章、绿债评估、碳核查等不同维度,全方位、多角度对参评机构进行客观公正评价。

业内人士认为,加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加强绿债评估认证管理是国际趋势。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制定《欧盟绿色债券标准》的立法提案,提案要求所有欧洲绿色债券必须经由外部审查,且外部审查机构必须在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注册并接受监管,目前该提案尚在欧盟立法流程中。可见,国际上对绿色债券外部审查日益趋严且拟要求向监管机构进行注册,保护投资者并保障市场的有效性。本次绿标委率先发布市场化评议结果,加强评估认证机构自律管理,有利于国内绿债市场对外开放,并实现与国际接轨。

另一方面,这也有助于推动绿色债券标准体系丰富和完善。绿标委充分发挥绿债自律管理协调机制的作用,持续推动绿债标准体系建设,通过市场化评议加强绿债评估认证行业规范,约束“洗绿”“漂绿”等行为,切实把好绿债“准入关”。同时,通过优胜劣汰、市场化筛选,督促形成一批独立、专业、有市场声誉的第三方机构,帮助市场更好地识别绿色经济活动,引导资金准确投向绿色领域,发挥绿债市场“看门人”角色,向市场展示和彰显绿色属性,打造中国绿债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影响力。

中国三峡集团财务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进行市场化评议,是对国内现有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一次全方面比选,评议标准公开透明,包括投资人、发行人、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在内的多个市场主体积极参与,通过严把入口关实现绿色认证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有利于推动绿色债券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通过名单制的方式管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是继去年年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试行)》发布以来,进一步规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行为的举措,有助于防范‘洗绿’‘漂绿’等现象,并推动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更加独立、专业,提高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质量。”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表示。

中国农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杨军认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对于中国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是绿色债券市场首次对评估认证机构开展市场化评议工作,通过多元化引入参与评议机构,多维度量化评估认证机构业务能力,有效提高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的质量及公信力,进一步加强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自律管理,有利于绿色债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下一步,绿标委表示,将持续加强自律管理,维护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市场秩序,定期开展交叉检查并要求评估机构提交自查报告,规范评估认证机构行为。同时,后续将持续开展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工作,对注册名单实施“动态调整、有进有出”,通过市场监督和检验,敦促评估机构规范开展相关业务,提升绿债产品纯度,推动绿债市场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绿色发展重大战略。

责任编辑:刘美君(qn0048)

频道推荐

文旅
娱乐
评论
中国
国际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尊龙凯时app的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网站地图